
2、学校代码:10092
3、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4、办学种类: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
5、主管部门:河北教育厅
6、招生范围:研究生、本科生;本科生面向全国27个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。
7、办学地址:河北张家口
8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发放:学生在学校规按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的,由河北北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(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);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条件,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9、学校基本状况
河北北方学院坐落在“冬奥之城”张家口,由张家口医学院、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于2003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。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,学校学科门类齐全,覆盖了理学、工学、农学、医学、文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经济学、艺术学、历史学和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。现有临床医学、药学、基础医学、作物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临床医学、农业、中医、教育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。学校设置76个本科专业,其中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:医学检验技术、药学;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:法医学、中医学、麻醉学、卫生检验与检疫、口腔医学、临床医学、汉语言文学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财务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信息工程、医学信息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软件、新能源科学与工程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学前教育、戏剧影视文学、环境设计、动物医学、农学、园艺。
10、怎么收费:
本科学费: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公布的招生计划,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。
住宿费:西校区600--800元/年生,东校区600元/年生,南校区500元/年生。
十1、招生计划:
分省(市、自治区)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(市、自治区)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,学校无预留计划。
十2、录取原则:
1.实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录取原则。严格实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角逐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2.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根据该省份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;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根据考生考试报名学校志愿先后录取,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满时,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。
3.进档考生专业安排,实行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录取规则,不设专业志愿级差,普通类考生分数相同时,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,择优录取。当考生成绩没办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,直至录满;对于按以上原则没办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做退档处置。
4.在内蒙古自治区按“志愿优先”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,投档分数相同时,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。
5.对考生身体情况的需要,学校实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》。
6.非外语类专业,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7.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美术学、数字媒体艺术、音乐学、舞蹈学、舞蹈表演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、冰雪运动、体育教育专业在河北招生,专业成绩用河北相应类别统考成绩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相应批次、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并符合本省有关招生需要。实行河北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,对进档考生根据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依据河北考生综合成绩录取,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考试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,成绩择优录取。
8.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河北招生,专业成绩用河北相应类别校际联考成绩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相应批次、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,并符合本省有关招生需要。实行河北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,对进档考生根据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依据河北考生综合成绩录取,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,依次比较高考考试文化总成绩(含政策性加分)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,成绩择优录取。
9.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,按教育部和生源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。
十3、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企业奖学金、出色学生奖学金。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。
十4、新生入学及其它:
1、入学复查内容:新生报到后,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,对于弄虚作假、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。
2、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。
3、其它未尽事宜,均按国家、省(市、自治区)最新招生政策实行。
招生咨询方法:
联系部门: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
咨询电话:0313-4029183
邮政编码:075000
网址:http://www1.hebeinu.edu.cn/
E-mail:hebeibeifangzsb@163.com